你為什麼說我要搬家?搬家也是有條件的

在征地拆遷過程中,獲得合理的補償是被征地者的頭等大事。然而,每一個被徵用的人都會參與的一件事就是搬家。中國人注重安居樂業,所以大多數人喜歡穩定的家,不喜歡搬家。今天,小編將和你們一起討論拆遷問題。

1、為什麼要搬家

如果房主因為穩定的經濟收入而買了一棟大房子,或者搬到了中心區,小編認為大多數人都願意搬家。然而,由於征地拆遷,搬家並沒有那麼多樂趣。畢竟,仍有少數人因為拆遷一夜暴富。當房屋被合法徵用時,被徵用人必須在徵用程式完成後搬家。

2、什麼時候搬家

因為我們不能搬家,搬家時間對被徵用人來說非常重要。試著想像有一天你突然回家,看到通知說你在幾天內只能搬家。在這個時候,你一定很生氣或者很無助。囙此,小編認為,被徵用者知道何時搬家很重要。

根據《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》第27條,“房屋徵收實施時,應在拆遷前進行補償。”根據該條規定,被徵收人只有在獲得補償後才能搬遷。

3、如何理解“賠償第一”

“先補償後搬遷”是原則。補償管道有兩種:貨幣補償和產權交換。這一原則要求在貨幣賠償期間,所有賠償金額必須到位。《征收補償條例》還規定,專項資金用於特殊用途。只有在所有資金到位時才能進行收款。如果只簽訂了補償協定,承諾支付多長時間,或者只支付了部分補償,或者錢到了但無法收到,這些情况都不符合先補償的要求。換言之,如果補償到位並且可以在任何時候收到,則首先滿足補償要求。在實踐中,一些被徵用的人認為,只要他們得不到補償,他們就不能搬家。小編提醒你這個想法是錯誤的。

其次,在產權交易中,有兩種類型:一種是現有房屋拆遷,另一種是未來房屋拆遷。現有房屋拆遷要求徵收人提供真實、清晰的拆遷房屋,未來房屋拆遷要求雙方通過協定確定拆遷房屋。

以上是關於房屋徵收第一補償在實踐中的表現。被征地人應根據選擇的安置補償管道確定是否滿足首次補償的要求。

3、如何理解“搬遷後”

“後拆遷”是指被征地人獲得補償後,必須在規定期限內交上產權證並騰出房屋。

實際上,有些人既沒有得到補償,也沒有搬家。我想提醒您,根據《征收補償條例》第28條:被徵收人未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覆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,又未在裁决、賠償决定規定的期限內提出訴訟的,作出房屋徵收决定的市、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。“囙此,如果真正的市、縣政府做出房屋徵收補償决定,被徵收人在補償决定的期限內不搬家,在法定期限內不審查或提起訴訟,房屋可以依法強制拆遷。“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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